关于2017年度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校拨经费报销额度的通知

2017年05月12日 10:3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1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2015年“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和2016年“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本年度校拨经费报销额度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次经费只针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

因2016年立项的校级项目没有划拨经费,已开具的逾期未报发票请尽快在2017年6月之前报销完,过期发票将不能报销。其余项目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必须在2017年12月之前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的报销,逾期未报销的经费将被收回。

2、项目经费报销额度

报销金额不能超出附件中《2017年度海南师范大学“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经费报销额度一览表》中规定的报销额度,请在整理报销材料时重点自查。

3、项目经费报销办法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先按项目经费开支整理好报销发票(发票背面要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的姓名),然后将所有发票按财务处要求粘贴好,并填写好《海南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后,交到教务处实践科(龙昆南校区办公楼106)审核,审核时间只限定在办公期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14:30-17:30。

特此通知!

附件:

1. 《海南师范大学“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校拨款报销额度一览表》.xls

2. 《海南师范大学“ 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 项目校拨款报销额度一览表》.xls

3.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指南》.doc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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