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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年04月10日  10:58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海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更好繁荣中国学术,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3年5月5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资助经费和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国社科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5月5日之前)。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八)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九)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五、申报方式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按照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统一部署安排,前期已广泛动员、摸底底数、论证选题,各单位现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审核表》(见附件6)做好申报材料的前期审核工作,同时根据下达的申报名额推荐上报名单,于4月28日前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审核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签章版材料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指定邮箱。人文社会科学院将据此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的最终审核。

  (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我校推荐申请人须于4月30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定稿上传系统。

  (三)人文社会科学院在项目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装订。各单位于5月8日12:00前,将签字版《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版材料5份,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202B办公室。

 

  联系方式:敖程 65896657 ;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

  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审核表

  7.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3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23/0410/2023041009094923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