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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转发:海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

2017年01月16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办理。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范围。所有省科技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各类专项等,若尚未结题,应提交每一年度的年度总结报告(比如:2014年立项,则提交2014、2015、2016三年的总结报告)。附件中已提供2013-2016年的在研项目清单,因部分项目验收情况可能掌握不全,清单仅供参考;201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请自查结题情况。

2、提交材料。“年度实施总结报告”一式2份,各单位“提交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3、提交日期。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于2017年1月19日上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电子版发送至:keyanjhk@163.com 。由于临近假期,时间紧张,请按时上报。

附件: 

1、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2013-2016科技厅在研项目一览表

3、提交情况一览表

下载:http://f.hainnu.edu.cn/2017/0116/20170116054506774.rar
 

 

 

关于报送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报告的通知

 

 琼科〔201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琼科〔2012〕70号)“项目承担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向省科技厅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提交年度总结报告”等要求,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要求和科技项目专项审计反馈建议,为做好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实施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尚未提交2016年度或以往年度的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的单位,严格按照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务必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在研项目各年度实施总结报告(分年度撰写),提交至各专项项目分管处室。年度实施总结报告编写可参考附件模版。

二、年度实施总结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写目录及页码,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原件。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省科技厅各项目分管处室联系方式:

政监处:65336531

创发处:65329449

资管处:65343887

高新处:65323068

农村处:65332420

社发处:65200591

合作处:65342482

人事处:65380673

     

  附件: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参考模版,各专项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