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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青年自筹专项)的通知

2016年01月11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以上文件,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4、2016年1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各项目类型《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日。

    5、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4日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学院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形式审查负责人签字)以及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为限项申报项目,需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排序,排序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7、请各单位严格依照文件规定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应特别注意各项目类型限项规定、申请人资格条件、经费预算、《申请评审书》B表不能出现个人信息、项目组成员签字、上交纸质版同时是否已经进行网上申报等。

 

联系人:于瑾、陈春霞

电话:65880692(68692)

电子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相关申报材料

2、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相关申报材料

3、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申报材料

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相关申报材料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学院申报汇总表

 

                         2016年1月11日

http://f.hainnu.edu.cn/2016/0111/2016011105403494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