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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七批校级教改项目——教师教育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5年01月21日  10:4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根据当前教师教育改革形势和《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考试专项研究和对2012级师范生开展考前强化培训的通知》(海师教务[2014]78号),教务处组织开展了第七批校级教改项目——教师教育改革专项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截止受理日期,教务处共收到28项立项申请。经教务处初审,校内专家预审,教学委员会终审,拟对《教师资格考试网络资源平台开发与建设》等23项申请予以立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任务书。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评审组对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名称和预期成果进行了部分修改,按照项目任务予以经费资助。项目负责人根据修改后的项目名称和预期成果,认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参与人员的安排上可以有适当调整,但各学院教学院长必须作为成员之一参与项目研究,且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参与。

    二、各学院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教师教育改革与研究是一项系统工程,学院领导要为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带头参与研究,带领广大教师主动参与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教学实践。

    三、项目团队尽快启动相关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成员分工协作,积极开展研究,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准备工作(预定2015年11月),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将研究成果转化到教学实践中去。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将任务书(一式三份)送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报送电子版本。不按时提交任务书者,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立项。

    联系人:巩老师   电话:65888759(68659)

    邮箱:48408695@qq.com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第七批校级教改项目——教师教育改革专项研究项目一览表
        2. 海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