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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4年02月21日  10:4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及学期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开学准备工作,做到 “五到位”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开课前的准备工作,开课前做到 “五到位”,即:教学环境准备到位、教师及管理人员到位、学生到位、教材到位、教学任务下达到位。

    (一)落实教学场所教学设施的准备工作。2014年2月21日前,后勤管理处完成教室的改造、装修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国资处要按时做好教学设备的改造和检修工作;后勤管理处教室管理中心以及有教室或实验室管理任务的学院做好本单位分管的教学场地教学基本设备的调试、检查易耗品的配备和卫生清理工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教务处协调处理。2月22日,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处和国资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的教室进行检查,各学院对本学院的实验室及其他教学场地(如体育场地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2月24日正式上课时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能正常使用。

    (二)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教室管理人员要提前做好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准备工作,按新学期课表做好教学服务工作,及时做设备及场地维护工作,按时开、关门,不得私自将教室安排他用。

    (三)落实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学院教师、学生返校情况,及时了解聘请的老师和互开课的老师的出差情况,确保开学初教师按时上课,学生按时返校并带教材上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和调停课手续,并通知到学生。各学院要填写“教师报到情况一览表”和“学生报到情况一览表”,并于2月24日下午5: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四)落实教材到位情况。各学院要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到教材书库领取教材。教材未回或错订的要及时反馈给教务处综合科。

    (五)落实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任务到位。各学院向教师和学生发放课程表,教务处向教室管理中心提供新学期教室课程安排表(各学院管理的教室及机房由各学院提供)。放假期间个别教师课表有变动,各学院在开课前重新将本学期课表核准、并发放到教师和学生手中。各任课教师要认真核对个人课表,看上课地点是否有安排不同校区的课程,时间上是否有冲突(一个半天不能安排在两个校区)。有些实验课因场地原因不能按时开出,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调整,尚未安排教师的课程开课前一定要落实任课教师,保证开学初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开学第一周不进行调(停)课。

二、做好开学初的检查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一)检查第一周教学运行情况。各学院安排专人每天对本院承担的课程(含公共课及公选课)及学生上课各带教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到位、教学准备情况、教材到位、学生到位、学生带教材、教室设施和卫生情况及其他教学异常情况,并认真填写“教学检查登记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将当天的检查情况公布在本学院网页上,同时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继续发挥标准化考场监控系统作用,组织人员对开学初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为了保证师生及教学管理人员从网上获取准确的上课信息,各学院如有调整课表上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等,务必提前通知相关教师和学院。

    (二)检查成绩管理情况

    1.各学院通知学生登录学校网页的“教务在线”查询上学期的考试成绩。在全院通报上学期期末考试作弊、违纪学生名单。各学院教务办要认真核查上学期开课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实验课、实践课)成绩登录系统情况,确保全部课程成绩进入正方系统。

    2.做好成绩单审核工作。第3周教务处将组织各学院教务办人员对上学期报送的成绩单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报送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做好本学期公共必修课程的重修考试工作。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4.做好成绩查询与变更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上网查询成绩,如有成绩错登、漏登,需要变更的,请在第6周之前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依据,逾期不再办理

    (三)检查学生选课情况

    1.各学院督促学生查看本学期的课程表,凡学生所选的专业选修课程没有出现在其课程表中的,表明选课未成功,则学院应安排人员给学生选课。

    2.各学院组织申请修读高一年级课程的学生及要求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填写“跨专业选修课程申请表”、“跨年级选修课程申请表,于第3周周五前办理有关选课手续。逾期不受理。

    3.凡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于第3周前统一汇总后送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受理。

三、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

    (一)各学院要收集和整理任课教师本学期“教学进度表”(电子版),并于第3周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二)各学院要统计上学期任课教师听课节数,于第3周前将听课汇总表送教务处教务科(纸质和电子版)。

    (三)认真做好上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各学院教务办要汇总上学期学院教学委员会及教学督导组评价结果,于第3周前将评价数据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纸质和电子版)。

    (四)认真做好上学期试卷归档管理工作,迎接校内检查。各学院须在4月4日前完成上学期期末考试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上交上学期“海南师范大学试卷复查统计表”到教务处教务科,以迎接校内检查。试卷复查中如发现成绩有错误,请在第6周之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变更依据,逾期不再办理。

    (五)认真做好上学期试卷抽查工作。抽查对象:40岁以下(含40岁)、入校5年(含5年)的教师必查,往年抽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重点查,其余随机抽查。从抽查对象任教的2013年度(两个学期)的课程中任选一门抽查。抽查时间暂定为第4周,抽查名单及课程科目另行通知。

    (六)认真做好2012、2013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于第2周周三前报送转专业名单。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预通知》(海师教务[2014]8号)

    (七)认真做好各类教学文件整理归档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管理效率。教务处各科室、各学院教务办认真整理上学期的各类教学管理文件,并归档管理,在教学管理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本通知中所涉及的表格均可从教务处“文件下载”区中下载,请各学院依照时间安排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受理教师或学院个人材料上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