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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海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海高会〔2012〕4号

2012年12月27日  10:4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高会〔20124

 

海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推进我省高校实验室建设,总结与交流实验教学工作经验,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现定于2013111在五指山市召开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第十六届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及要求

1、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工作总结;

2、专题讲座:高等学校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主讲人:华南理工大学殷瑞祥教授);

3、高校实验教学、政府采购工作交流;

4、选举成立第十六届海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校分管实验教学工作校级领导1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领导12名、教务处领导12名;

2、第十五届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论文评审组成员;

3、各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教务处管理人员2-4名;

4、每校实验室主任、实验教学技术人员、管理人员5-8名;

5、提交2012年度年会论文作者。

三、会议日程

会议时间为2013111一天,110日下午500报到,12日上午疏会。

四、根据本会章程规定并经领导成员初步讨论拟定,秘书长单位任期为每两年一届,海南医学院为新一届秘书长单位,海南医学院提供第十六届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各校可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对副主作委员、常委、委员名单进行调整,成员人数不增加,并将调整名单于会议报到时交到秘书处。

五、会议报到地点及联系人及其它

1、会议报到地点:五指山市福德莱大酒店。地址:五指山市海榆中线,酒店电话:31868888

2、各校请于20121230前将参会人数报送大会秘书处;

联系人:韩珠    电话:66757677  传真:66779720

3、参加会议人员每人500元(包括会务、资料、住宿费),差旅费用自理;

4、根据委员会工作章程规定,每个学校团体会员费为1500/届,敬请各校在会议报到时将会员费上缴到委员会秘书处。

 

海南师范大学报名表:

   12月30号前把报名信息发送到sj@hainnu.edu.cn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海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

                          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