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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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动员大会

2011年10月14日  10:0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10月12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十楼多功能报告厅隆重召开“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动员大会。我校校长韩长日,党委副书记张诚一,副校长林强、温强、杜明娥、史海涛出席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梁广主持,学生处处长杨海、教务处副处长廖元锡分别对质量月活动的各项任务做了具体布置。

 此次活动的目的是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各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进一步关心学生学习,引导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全校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保障教学的良好氛围。

 会上,杜明娥副校长作了动员报告。她从高校自身生存与发展、适应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等方面阐述了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分析了学校目前在教育思想观念更新、教师教学投入、教学研究、校院两级管理、课堂教学规范、学生学习、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杜明娥副校长杜要求全校教职员工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以德树人,以行立教, 回归大学教师教书育人的价值理性追求;创新方法,做到教、学、研统一;抓好学生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的养成,指导学生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长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机制。

 韩长日校长充分肯定了“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性,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增加责任感和危机感;二要深入课堂、研究课堂、严格管理,提高质量。每一位教师必须克服“教无研、教无严、教无管、学无趣”的“四无”现象,反思自己所任教课程、每一课时的效益,并重读课堂教学规范,严守教学纪律;三要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全员参与:学校领导是学校发展的责任人,是服务好所有教职工和学生的责任人;教务处是建立、完善和创新教学运行、监督机制的责任单位;各学院是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堂管理的责任单位,院长是第一责任人;教研室要负责课程建设、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师是课堂教学的责任人。

 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国资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院长、总支副书记、各系或教研室主任、教务办、学工办全体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摄影:韩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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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十楼多功能报告厅隆重召开“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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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韩长日(图前排中)、张诚一、林强、温强、杜明娥、史海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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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日校长充分肯定了“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性,并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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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杜明娥副校长作了动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