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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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2007——2010年度海南省文明单位

2011年05月12日  10:0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近日,根据海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我校被授予2007——2010年度海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我校美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文中童被授予2007——2010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据悉,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委、省政府组织评比、表彰了2007——2010年度98个海南省文明生态示范村、25个文明生态镇、230个文明单位、24个文明社区、12个文明风景旅游区和121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