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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省级重点(扶持)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

2009年09月30日  10:5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省级重点学科:

按《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省级重点(扶持)学科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9142号)(见附件)的要求,请各重点学科认真做好本学科终期验收工作,对学科建设以来取得的成效做好总结,保证验收顺利通过。现将省第二批重点学科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有机化学、中国现当代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三个学科撰写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内容要针对“计划任务书”的要求来撰写)。

二、填报《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见教育厅验收通知)。

三、整理以下有关佐证材料:

1、科研成果

2、教学成果

3、学术队伍建设

4、条件建设(图书资料、实验室、新增仪器设备等)

5、省、学校的有关办法和通知。

以上材料请分类装订,统一装入文件盒中,以便检查。

四、《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和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请于2009121日报送科研处学科办。

 

联 系 人: 李学林   陈春霞

联系电话: 65880692(内线8692 

E-mail:    kyk@hainnu.com.cn

 

附件: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省级重点(扶持)学科验收 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