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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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正)教育系开办非师范专业学生《教师资格》认定课程学习 的通知(最新更正)

2006年09月05日  09:49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系非师范专业学生: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琼教师[2005]6号文件通知,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参加省组织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06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课程《教育学》、《心理学》自考报名时间在9月1日至10日。凡想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同  学,请在此时间登陆海南考试局网站:
http://ea.hainan.gov.cn报名,或凭身份证和工行卡到海南省各市县工行营业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科目:1、教育学(二)(代码:0442);2、心理学(代码:0031)。

二、为方便我校非师范专业的学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课程,并顺利通过今年10月28日、29日省统一组织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由于自考报名时间更改,我系原定的培训时间也改为9月16日起利用双休时间开办《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凡想参加培训的同学,请于9月16日之前到教育系办公室(田家炳书院三楼)登记报名,已经报名的同学请凭发票来教育系办公室领取教材。

三、今年上半年参加我系课程培训学习但考试不通过的同学,请于9月16日到教育系办公室登记。这部分同学可以优惠参加9月份的课程培训班。培训费按照单科缴交,每科30元。
四、培训费:320元(含教材费)

五、培训时间6天。

六、培训地点:田家炳书院303室(如有变动另通知)

    具体联系人:翁老师、文老师,联系电话为:65881093。

特此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系
                                     200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