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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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感动”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的通知

2005年11月10日  09:4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系(部)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富有特色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全省开展的“感动”——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海南赛区的活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大学生“感动”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5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
 二、活动主题:共享“感动”
 三、活动内容:以“感动”为主题进行创作,从爱国爱岗、自强不息、关爱奉献、诚实守信等角度挖掘鲜活的、令人感动的人和事,歌颂人间真情,抒发美好情感,引导青年学生在发现、表达“感动”的过程中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宣传阶段:(11月4日——11月12日)
各系(部)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团刊、网站、广播、海报、横幅等宣传媒介对活动的内容、意义等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郁的氛围,通过共享“感动”的过程中丰富青年学生的精神和情感世界,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二)作品选拔申报阶段:(11月12日——12月12日)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网络部分和短信部分。作品分类如下:
作   品     分     类
 网络作品  感动故事 网络小小说
 短信作品  感动心声 幽默笑话
(2)参赛作品中“感动故事”体裁不限,但必须真实客观、生动感人,篇幅在3000字以内。网络小小说应在2000字左右。短信的创作应精练,每个短信作品正文不超过100个字(含标点符号)。
(3)参赛作品紧紧围绕“共享感动”这个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可涉及祝福祖国、祝福母校、颂扬师德、亲情、友情、爱情,幽默、身边让人感动的人或事。
(4)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作品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
(5)参赛作品可由集体创作,但需以个人名义参赛。所有参赛作品须明示作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电话号码等内容(除表彰时公布获奖者姓名外,其余信息一律为参赛者保密)。
2、作品提交方式及选拔申报工作:
各系(部)可以以发送短信、上交作品等方式向本单位的学生征集参赛作品,在各系初评的基础上,选拔出优秀的作品,并于12月12日之前提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参加全校优秀作品的评选。
(三)作品评选阶段(12月12日—12月28日)
1、校青年志愿者网站(/dzjgou/Tuanwei/zyz/)将开通“感动”专栏,把经过筛选的作品统一传到网站“感动”栏目。通过学生在线投票的形式对初选作品进行复评。
2、互连网部分和短信部分作品在复评中只有排名前20位才能进入终评,终评将邀请学校相关的教师进行评审。
3、参赛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校团委将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四)作品的展示阶段:校团委将利用网络、团刊《海师青年》、广播站、板报等各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展示优秀作品。
(五)校团委将把优秀作品报送中青报和省交通电台刊登、播放,并鼓
励青年学生从校青年志愿者网站上下载参赛作品,向自己的亲人、朋友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