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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6年05月26日 13:31来源:海南师范大学访问次数:1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一、管理单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二、选题指南

★1.苏轼文化专题史研究;

2.苏轼海南文献研究;

3.苏轼知识谱系研究;

4.苏轼思想体系研究;

5.苏轼著述流传与版本研究;

6.苏轼行迹、文物与碑刻研究;

7.苏轼交游人物与学术学案编撰;

8.东坡主题图书馆建设与数字化;

9.苏轼海南书法作品研究;

10.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編注集成总案》整理与研究;

11.苏轼文化研究综述与论文选粹;

12.其他。

三、申报对象

(一)国内各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

(三)其他相关研究领域科研人员。

四、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5.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有在研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以及近3年内被终止、近5年内被撤项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名称:《选题指南》中列的题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成果形式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成果形式为专著。书稿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经《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统一在海南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附上期刊收录报告。

3.成果形式为专著和论文。书稿要求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需专家组(《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名单中遴选)鉴定通过后自行出版;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或在《东坡文化研究》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两项均完成后办理结项证书。

(三)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时限为三年,成果提交原则上不超过2029年8月31日。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或终止研究处理。对于被终止研究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的剩余部分;被撤项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学术思想价值,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六、课题类别与资助经费

课题类别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含著作出版费)。选题带★号或经学术委员会评审认为研究意义重大的每项资助25万元(含著作出版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一经立项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该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该专项课题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该专项课题的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该专项课题;

4.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该专项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从本通知下载并填写《申请书》《评审意见表》《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1、2、3)。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版《申请书》(1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评审意见表》(1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盖章后的《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式1份,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于6月8日前由各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217办公室(桂林洋校区),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以“东坡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单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靳翔鹏;邮箱:rwskxm@hain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评审意见表.doc

3.2026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东坡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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