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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检】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5年10月21日 20:10来源:海南师范大学访问次数:1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顺利推进与高质量完成,依据海南省社科联规划办相关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年立项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研究计划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需详细阐述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对比原计划的时间节点与实际进展,说明各项研究任务的完成进度,包括已完成的任务、正在进行的任务以及尚未开展的任务,并分析原因 。

(二)阶段性成果数量与质量。统计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数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对各项阶段性成果的质量进行简要评价,如论文发表的期刊级别、研究报告的应用价值、著作的学术影响力等。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详细说明研究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并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措施与建议。

三、检查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于2025年11月13日前完成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并上传中期成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敖程 65815350;邮箱:hainnu2024@163.com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项目中检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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