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我校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第一办公楼召开“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2025版修订)研讨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杨兹举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生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等6名校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参会。
会议明确,自2025级起教育硕士实践教学周期从第4、5学期,调整为第3、4学期,并同步推出“开放性实践课程”“四种学位成果认定”等系列改革,着力培养具有扎实教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教育人才。
一、学制改革:理论—实践—论文“三段式”培养
新方案将培养过程划分为“一年理论、一年实践、一年成果”三个阶段。第一学年集中完成全部理论课程;第二学年进入基础教育一线,开展整年教育实习;第三学年聚焦实践成果产出与就业衔接。总学分控制在45分以内,其中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12分(校内实训2分、教育见习1分、教育实习8分、研习1分)。
二、课程创新:开放性实践课程“零门槛”落地
学校首次推出“开放性实践课程”制度,允许教师在实习基地、中小学课堂、线上平台等多场景授课,课程大纲与实操手册须在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位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应用设计“四选一”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要求,学生可结合自身实践,选择撰写学术论文或提交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应用设计报告申请学位。每种成果都需体现“真实问题—系统研究—解决方案—应用效果”完整链条,字数不少于2万字,并配备过程视频、教具实物等佐证材料。
四、招生优化:增设小学学段方向
针对小学教师报考需求,学校将在2026年招生简章中增设“小学教育(思政、音乐、美术)”方向,并允许非全日制小学教师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入学后由对应学科导师指导,实现“学段贯通、学科融合”的培养目标。
杨兹举在总结中指出,延长学制不是简单加课时,而是要让研究生在真实教育情境中工作一年,把问题带回来,把成果带出去,真正实现大学与中小学的一体化共赢。
我校教育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课程设置(2025年修订)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