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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的通知

2025年04月30日 19:13来源:海南师范大学访问次数:1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含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需提前开展项目评审推荐工作,于519日前将评审排序后的盖章电子版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材料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院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活页》(见附件)一式五份,由各单位统一交至人文社会科学院205办公室(桂林洋校区)。

(二)项目评审。人文社会科学院将根据省级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的指标对各单位推荐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进行评审,各类专项申报不限额。学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网络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2025428日零时至53017时开放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525。在此期间学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二、注意事项

(一)未尽事宜,请参照《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

(二)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

(三)申报系统所需的《申报书》盖章版单位审核意见将统一发送电子版到各申报单位。


联系方式:敖程65815350;邮箱:keyanjhk@163.com

人文社会科学院

2025430

附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x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就业.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考试.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终身教育.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研究生教育.docx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docx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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