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27日 10:31来源:本站访问次数:2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提交,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结题报告书》(可在海南省高等教育网下载)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

2018年度教育厅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网上须提交:1、结题报告书 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4、项目成果。

(二)纸质提交

1、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结题报告书,其中的经费决算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2)任务书(无任务书的需提交申请书)

(3)项目变更登记表(无变更的无需提交)

(4)项目成果,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须一致。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

四、提交说明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1月6日前办理项目决算。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纸质材料请于3月8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附后)。

五、其他要求

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巩曰光

电 话:65888759

邮 箱:48408695@qq.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相关表格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

1.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10353.doc

2.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29282.zip

3.http://f.hainnu.edu.cn/2018/1227/20181227035745263.xls

教务处

2018年12月27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