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2017年07月05日 10:3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开展了2016级学生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系统根据分流计划、学生专业志愿及第一学年学业平均绩点排序,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分流的原则已生成各专业分流名单(附件)。专业分流结果经学校大类招生培养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5日 — 2017年7月8日。

公示期内,学生若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

教务处办公地点: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104室

电话:65882130 65888771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2016级专业分流结果名单.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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