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08日 10:3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各培养大类同学:

为做好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学校于近期组织2016级学生开展专业分流预填报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预填报志愿的对象

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管理类五个培养大类2016级学生。

二、预填报志愿安排

6月12日 9:00— — 6 月14 日17:30 ,学生登录指定的专业分流系统预填报志愿。

系统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倒数第7位至倒数第2位;首次登录系统须修改密码。

路径: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主页— — 快速导航— — 专业分流系统

网址:http://210.37.0.46:8006/msmajor/

三、注意事项

1.预填报志愿将作为各学院专业分流计划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正式填报录取依据。

2.专业分流工作的正式开展,将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各门课程成绩导入系统完毕后后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第一学年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择优分流。

3.学校初步安排6月28日— — 30日正式填报专业分流志愿,7月1日— — 7月5日进行专业分流,并公布分流结果,具体通知另行发出。

4.对专业分流工作的疑问可参阅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参与专业分流的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预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附件1《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海师办2017[17]号).doc

附件2《2016级学生专业分流和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答学生问》.doc

附件3《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说明》.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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