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内专家对酒店管理专业进行评估的通知

2017年04月06日 10:30来源:本站访问次数:0点击: [打印][收藏][关闭]

旅游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7]22号)精神,教务处定于4月17日组织校内专家对贵学院酒店管理专业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估程序及方式

1.听取学院对新办专业开展自评情况的汇报(15分钟内);

2.根据提交的自评报告、专业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评分;

3.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图书资料、实验室等);

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每届学生4— 5名)及进行问卷调查(2013级学生);

5.专家集中评议,并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三、评估时间及安排

受评专业

评估时间

汇报/学生问卷

调查时间

学生座谈

时间

评估意见

反馈

酒店管理

4月17日

下午2:30— 4:10

2:30— 2:45

2:45— 3:20

3:20— 4:10

请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迎评工作。省厅评估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其通知为准。

教务处

二�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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