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3]22号)精神,教务处定于4月25日组织校内专家对2013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园林(生命科学学院) 绘画(美术学院)
二、评估标准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估程序及方式
1.听取学院对新办专业开展自评情况的汇报(15分钟内);
2.根据各专业提交的自评报告、专业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评分;
3.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图书资料、实验室等);
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每届学生4―5名)及进行问卷调查(2009级学生);
5.专家集中评议,并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四、评估时间安排
受评专业 | 评估时间 | 学生问卷 调查时间 | 学生座谈 时间 |
园林 | 4月25日 上午8:30―11:00 | 8:45―9:15 | 9:15―10:00 |
绘画 | 4月25日 下午3:00―5:30 | 3:15―3:45 | 3:45―4:30 |
请相关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迎评工作。省厅评估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其通知为准。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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