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及时总结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在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建设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我处拟对有关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单位 | 负责人 | 立项年度 | 类别 |
1 | 生物科学 | 生物系 | 史海涛 | 2007 | 特色专业 |
2 | 小学教育 | 初等教育系 | 张玉成 | 2009 | 特色专业 |
3 | 艺术设计 | 美术学院 | 张梦 | 2010 | 特色专业 |
4 | 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美术学院 | 韩显中 | 2009 |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
二、验收标准
参照各项目报送教育部的立项任务书。
三、工作要求
1.提交建设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各项目所在学院应根据立项任务书要求,认真总结从立项之日起至今年6月的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方案与工作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改革与建设的主要方面及所做的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本专业的特色优势、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与取得的基本经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其实验教学改革的成效;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进一步推进有关工作的思考。
2.整理建设成效相关佐证材料档案。根据建设项目的工作总结报告,收集整理能集中体现建设成效的佐证材料并归档。
3.材料报送。请相关学院根据要求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于9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到745206635@qq.com)。
四、检查验收
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通过发文、报告会、成果展示方式公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