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编排工作有序开展,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管理系统的要求,认真核对各年级下学期执行计划校对单的各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需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各专业执行计划校对单,认真核对学生所修课程的学时、学分、执行周、周学时、专业方向、开课单位、课程性质、开课学期等信息(包括公共课程的相关信息),确保执行计划与培养计划(书本)保持一致,确因系统错漏而导致的不一致的直接在核对单上进行修改。需学生网上选修的课程(部分学生选修的课程)需注明“ 选修” 字样;需要合班开课的课程,课程编号需调整一致;计划中如需安排教育见习,需注明教育见习执行周,以便统筹安排公共课合班教学;专业方向名称需与教学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的专业方向名称保持一致。
专业课程执行计划核对单打印方法: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rarr 教学计划管理&rarr 报表打印&rarr 教学计划打印&rarr 选择学院、年级、学期(各年级相应的开课学期),“ 专业方向” 复选框不必选中,排序选项默认为“ 课程代码” &rarr 选择需打印的专业&rarr 点击“ 输出” 按键&rarr 打印输出的Excel表格。
开设公共课程的单位(教育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大学外语教学部、社会科学部等)还需从秘书组群邮件中下载“ 2011-2012第二学期公共课程执行计划核对单” ,从中筛选、打印出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信息后进行校对。
二、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请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 教学计划管理” 栏填写“ 执行计划更改申请” ,并将纸质《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报教研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将调整结果填入执行计划。
《执行计划更改申请表》打印方法: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rarr 执行计划更改申请&rarr 点击鼠标右键并选择“ 增加记录” &rarr 填写更改申请&rarr 点击“ 打印申请表” 。
三、按规定学时开课。原则上周学时最高不超过28学时,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6学时,非毕业班最低不少于18学时。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要求,凡能合班上的课程应尽量安排大班上课。
四、严把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关。即“ 具有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且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教师合格证书的,方有资格担任课程主讲资格” 。凡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而任课的教师须报教研科审批后方可安排。
五、根据教育部2005年1号文规定,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完整的课程。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授、副教授(进修、出国、病休、返聘除外),各单位务必安排其为本科生授课(包括公选课)。
执行计划经核对人签名、教学院长审批、学院盖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研科。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