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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23日  10:4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项目结题】关于开展海南省教育厅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hngjc.cn/)的科研项目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改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并在《结题报告书》附件位置上传项目最初申请时的《申请评审书》(word电子版即可)、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电子版即可)、《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如有)、《财务决算表》(只填写立项经费不包括配套经费,自筹经费项目无需填写)及相应研究成果,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封面及目录即可)等文件格式上传。注意上传成果时把成果按篇章压缩成包上传。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项目结题必要的其它材料。

    (三)《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四、提交说明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纸质材料请于2月23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同时报送《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本。

    五、其他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一律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结题报告书》中“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

    (三)各相关学院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结题顺利。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65888759

    邮 箱:446706264@qq.com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结题相关表格

    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http://f.hainnu.edu.cn/2016/1223/20161223041229385.rar

                                                            

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