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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额度的通知

2016年09月19日  10:4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项目负责人:

    教育厅已将2015年和201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划拨到我校,现将项目本年度经费报销额度、报销项目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项目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12月之前完成本年度项目经费额度的报销,逾期未报销的经费将被收回。

    2.项目经费报销额度

    报销金额不能超出《2015年省拨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额度一览表》及《2016年省拨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额度一览表》中规定的报销额度,请在整理报销材料时重点自查。

    3.项目经费报销办法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先按项目经费开支整理好报销发票(发票背面要签好经手人和证明人的姓名),然后将所有发票按财务处要求粘贴好,并填写好《海南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后,创新训练项目交到教务处实践科(龙昆南校区办公楼106)审核,创业项目请交到招生就业处(龙昆南校区办公楼旁边平房01)审核,时间只限定在每周周二(法定节日除外)14:30——17:30,每周周五14:30——17:30。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省拨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额度一览表》

          2. 《2016年省拨海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额度一览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指南》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