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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职称科研业绩审核注意事项

2015年07月02日  10:5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一、关于《科研业绩审核表》

(一)《科研业绩审核表》附文件后,申请者也可从校园网页科研资讯下载《科研业绩审核表》,按要求填报后提交一份打印稿和电子稿。

(二)凡申请者在《科研业绩审核表》上填报的内容,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且所有佐证材料须学院盖章。

二、科研业绩审核说明

(一)论文

1、SCI、SSCI、EI、A&HCI、CPCI-S、CPCI-SSH等数据库的收录论文必须提供有检索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以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通讯作者的论文还应提交论文全文复印件;

全文转载的论文必须提供转载刊物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复印件。

2、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含集刊、扩展版)为认定依据。

3、论文只认定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刊发表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后被全文收录、转载等的论文。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等论文不予认定。

(二)学术著作

1、著作须提供原件、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检索页,如无法在著作中体现个人撰写字数的,还应提供个人撰写字数证明。

2、著作检索办法:登录“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http://211.99.8.90/index.shtml?id=1)进行CIP核字号验证。如CIP核字号为:(2010)第123456号,则输入:2010123456。网上检索出的著作版权信息必须与著作原件版权页上的信息相一致,如不一致不予认定。

3、著作类型认定以著作版权页信息为准,如版权页信息为“张三 著”,则认定为专著;“李四 编”或“李四 编著”,则认定为编著;“王五译”,则认定为译著。

4、个人撰写字数认定:个人独著的,以著作版权页标识字数为认定标准;如系合著,以著作前言或后记上所标明的每位作者撰写量为准,具体计算方法为总字数/总页码*某个作者所写页数;如前言、后记均无注明每位作者撰写量,则需提供个人撰写字数证明(见附件)。

5、著作认定结论撰写体例。

①专著1部,独著,共20万字,个人撰写20万字;

②编著1部,独著,共61万字,个人编写61万字;

③编著1部,合著,主编(副主编,第二作者等),共143万字,其中个人编写43万字。

6、著作可网上查询CIP核字号但尚未印刷出版的,不能认定,且著作出版时间以出版后的著作版权页标注的出版时间为准。

(三)艺术作品(集):

艺术作品(集)认定参照论文、著作认定。

(四)科研项目

1、所有科研项目必须是结题的项目,结题项目必须有立项部门出具的项目结题证书或结题报告,在研项目不予填写。

2、主持完成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结题证书,如有人员变更还需提供人员变更批准证明等)。

3、“主持人或参与(第几完成人)”栏,是项目主持人的,填“主持人”(主持人认定为第一,其他成员排名往后依次类推),是参与人的填“参与(第几完成人),并在“备注栏”中填写主持人姓名及单位”。

4、与外单位合作的项目,必须在《科研业绩审核表》的“备注栏”中注明主持人姓名及其单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立项通知书、项目申请书、结题证书,如有人员变更还需提供人员变更批准证明等)。

5、科研项目认定结论撰写统一规范,如:①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②参与完成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第三完成人),如此类推。

(五)获奖成果

1、获奖成果须提供获奖证书、奖杯、奖牌等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上交科研处复核时,只须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复印件。

2、多部著作或多篇论文形成的系列获奖成果,其部分成果不能代表系列成果。

3、科研业绩中的获奖成果原则上均须是科学研究方面的获奖成果,其他类型的获奖,如“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等非科研获奖均不予认定。

4、按照省人社厅职称评审文件规定,艺术类的教师艺术表演或艺术作品在文化部门或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汇演、汇展中获奖;或由文化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协会主办的个人专题音乐会、专题作品展;或公开出版音乐作品专辑、音像专辑、画集(册)等情况可统计到科研业绩中来。

5、按照省人劳厅职称评审文件规定,体育类的教师本人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性体育比赛或参加全国体育比赛且获个人、集体项目名次等情况可统计到科研业绩中来。

 

附件:科研业绩审核相关表格http://f.hainnu.edu.cn/2015/0702/20150702030507707.zip

 

 

咨询说明原则上,一般科研业绩审核问题请咨询所在学院。 特殊情 

况,请学院与科研处联系沟通。

联系人:戴逢国    韩晓龙  65805628

              陈春霞    于  瑾   6588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