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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23日  10:4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 (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发挥评估的导向、诊断、改进、调控等多种功能,健全我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各学院进一步重视并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往年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4年度学院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估以各学院提交“2014年度本科教学状态自评报告”形式进行,即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年度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版)》(附件1),逐条对照进行自评,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二、评估所涉及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工作内容、信息材料及数据采集均以自然年度(2014.1.1——2014.12.31)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填妥《2014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统计表》(附件2)。

    三、自评报告和《2014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统计表》请分别以纸质、电子版形式提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46706264 @qq.com),截止时间:2014年4月13日。参评“教学管理奖”、“工作特色奖”的单位另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并附上必要的佐证材料。

    四、学校拟组织有关专家及教务处相关科室对各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逐项评分,并将最终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评估期间,如有必要,还将随时向相关学院调阅过程性材料。

    五、对本次评估,学校将分别设置综合奖、年度进步奖、教学管理奖、工作特色奖若干名,予以奖励。

请各学院根据上述要求,对2014年度本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总体教学状态,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评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888759(68659)  联系人:巩老师  李老师

 

    附件:

    1.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年度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版).doc

    2.2014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统计表.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