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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以及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通知

2014年05月21日  10:53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推荐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以及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通知》(琼社科[2014]19号)的文件精神,全国第十六次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交流会将于2014年6-7月在我省召开,会议将开展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和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的评选活动,并以组委会名义为获奖者颁发证书,请各系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作品、工作者的推荐范围是:全省各高大专院校,各级党校;各社科研究机构,各社科类社团等有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社科普及作品可申报。但已被评选为“全国百名优秀科普专家”、“全国优秀社科普及名家”、“全国百部优秀科普读物”、“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个人和作品除外。每个单位限推全国优秀科普专家、工作者2名,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2部。

    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推荐范围为:全省在普及社科知识、服务社会大众公共文化需求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社科教育、研究单位和公共文化服务单位,但已获选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除外。

二、推选标准和条件

    (一)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过。

    2.紧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努力普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在普及社科知识、提升民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等方面有一定贡献,效果显著。

    3.热心社科普及事业,学术水平高,理论功底扎实,在全省社科界有一定影响力。

    (二)优秀社科普及作品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2.作品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

    3.作品内容涉及社科理论知识的普及,并对社会科学知识的推广应用有较大作用。

    4.作品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科学性、实用性、艺术性、趣味性突出,传播力强,受众面广,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三)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条件

    1.拥有丰富的人文社科普及资源,为提升民众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积极开展相关普及活动。

    2.推出过社会影响大、效果显著的人文社科普及活动,或推出重大人文社科普及成果(作品)。

    (四)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无受处分记过。

    2.热心社科普及工作,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净胜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

    3.组织过有一定影响的社科普及活动,或者组织协调出版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科普及作品。

三、推荐申报要求

    根据申报项目分别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300字左右简介一份;申报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的,需报送样书。并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成果管理科邮箱(附后),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联普及咨询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春霞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    内线:8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作品、专家推荐表

附件2:全国优秀人文社科普及基地、优秀社科普及工作者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2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