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网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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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法规

海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17日  11:4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资源建设,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优势,全面体现我校的办学水平、办学实力和特色,不断扩大我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是指由学校各部门、各院(系、部)、各直属单位制作和维护,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宣传等目的,并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或网页,是校园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园网二级网站管理对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有着重要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二级网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和上网信息的审查,并指定专人作为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资源的分配管理、日常技术维护和内容更新。
    第三条 校园网二级网站内容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切实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服务。各部门、各单位的二级网站,要突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业务范围,要突出专业特点和学科优势。各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
    第四条 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由党委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审核和技术支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各网站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第五条 各部门、各单位制作的网站或网页要严格审查制度和安全测试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严禁不良信息和带毒文件上传。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内容审查,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安全技术测试。
    第六条 网络信息中心对校园网二级网站进行统一规划,提供主页空间,发放上传口令,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对网络管理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 学校对网站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优秀网站的建设、管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校园网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师范学院校园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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