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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海南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0年06月02日  10:51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2010年海南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重点支持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特色产业。现就2010年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科技成果在旅游产业中的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
  电子语音导游系统、旅游信息平台、旅游信息产品的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太阳能景观照明和健康饮用水膜处理等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推广。
  (二)热带花卉新技术、新成果的集成应用与示范推广
  红掌、文心兰等热带花卉种子种苗适栽品种筛选、工厂化育苗技术、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以及采收、保鲜、包装、贮藏、运输等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应用。
  优先支持带动农户发展花卉种植业的项目。
  (三)热带特色优良品种规模化示范推广应用
  特色农作物新品种推广、配套栽培新技术及优势品种引进。重点支持中部市县蚕桑及高效特色作物的新品种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1、凡在海南省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报单位要具有相关研究积累,有稳定的科研队伍,能将科技成果进行推广服务。
  3、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熟先进适用,成果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重大推广价值。
  4、成果在项目实施期内,能实现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经费
  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经费以单位自筹、银行贷款和地方(部门)支持为主,省科技厅将择优支持部分引导经费。
  五、申报材料
  1、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纸制材料必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2、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3、装订要求:按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主要研发人员、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附件(如企业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查新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质量标准、检测报告、应用证明、论文、获奖证书等)顺序装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六、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计划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海南省科技厅计划处 东方  邓海闻
  电话 :65329449 65343316
  地址 :海口市海府路89号
  电子信箱:dongfanghain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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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