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二00七年度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2008年09月27日 10:5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单位:
二00七年度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开始受理,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符合《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海师办[2007]78号文)中的有关规定。
二、对成果的引用、索引、评论、推广应用等须附相关有效证明。
三、成果的申报可以单篇论文、系列论文或著作等形式申报。凡属系列论文的成果,至少有1篇是二00七年度发表的论文,其他论文必须是在各年度评奖中未使用过的论文。
四、申报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需提交电子版);
2.成果复印件;
3.引用、索引、评论、推广应用等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
4.以上材料装订成册(1份)。
《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从我处网站下载,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设备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