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

教学资讯

关于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调整的通知

2008年09月18日  10: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

公选课选修学分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公选课补选工作正在开展中,鉴于目前全校艺术体育类、教育科学类课程开设数量有限,无法满足部分学生选课需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6、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作如下调整:

一、非师范类学生:

1.文科类学生:除维持必选自然科学类公选课2学分要求不变以外,对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选修学分不做必选要求,但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2.理工类学生:除维持必选人文社科类公选课2学分要求不变以外,对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选修学分不做必选要求,但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3.艺术体育类学生:维持必选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各2学分的要求不变,总学分必须达到6学分。

二、师范类学生:

除达到上述相应非师范类学生公选课选修学分要求外,将原规定选修3学分教育科学类公选课的要求调整为选修2学分。若教育科学类公选课学分已超过必选要求,多余学分可冲抵人文社科类公选课学分。

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此通知下发到2006、2007级各行政班级在下学期的选课安排中给予高年级学生优先选择权。

特此通知

                                   

                             〇〇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06、2007级各本科专业全校性公选课学分要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