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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7年05月17日  10:42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参加
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海师[2007]7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07]4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参加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的申报工作。今年的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将于5月底进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时间至6月10日截止。本年度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继续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凡属省级重点课程、第四批校级重点课程以及结项验收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第三批校级重点课程均可参加申报。个别未立项建设,确属突出优秀的课程亦可推荐参评。
  (二)申报课程必须是为本科各专业开设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在全校、全省或全国范围内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四)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录像片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评选标准
   参见《海南师范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指标体系》。
   三、申报名额及奖励办法
   2007年,海南省计划评审产生20门省级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10门、高职高专课程10门,从省级精品课程中推荐3门(其中高职高专1门)参加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我校拟推荐4门课程参加海南省省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海南省将授予“省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学校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2006年度,我校有3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获资助经费情况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申报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选需报送的材料有:
  (一)海南省2007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3份,请从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专区下载,A4打印);
  (二)提供网络教学资源或光盘(包括电子版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经评审,正式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的课程还需提供现场教学录像片。
   五、评选程序与申报时间
  (一)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2007年度学校课程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评审结果将作为测评系(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望各系(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申报课程经各系(部)审核后务必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录像片在5月30日前报送。
  (二)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送学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的课程。
相关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工作链接”——“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栏目查询。
 
附件:学校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获资助经费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