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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网页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领导 >岗位职责 【字体:

一.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院实际,提出总支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如实向党委汇报执行情况,每学年向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工作。

二. 坚持民主集中制,每学年牵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搞好系党政“一班人”的团结,明确总支委员分工,发挥总支委员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三. 领导全系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负责教师政治学习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师生思想工作,抓住“热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确保本院稳定。

四. 领导教工党支部工作,组织、动员和带领全体教师党员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保证党总支、系行政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五. 主动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积极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六. 定期牵头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每月一次);推进系务公开工作,对每次系务会的议题和召开起督促、保障作用。

七. 加强对系工会、学生分会、学生分团委的领导,关心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他们对校、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思想发动工作。

八. 配合院长完成有关招生、毕业生分配及毕业生信息反馈工作。

九. 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年级主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好学生活动经费。

十. 完成支委会和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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