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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网页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院领导 >岗位职责 【字体:

一、在院长领导下,积极支持和协助院长负责全系的教学管理工作,以确保本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负责主持制定或修订本院的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管理措施,负责审核所属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教研组活动情况。

三、负责本院教材及教学设备建设工作,审核教材订购、检查教材、教学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四、负责安排本院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督促检查全系所有课程的教学情况,经常与教务处及各系室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各课程相关系室的关系,沟通信息。

五、负责组织本院的教学、科研和教改工作,组织教师履职考核工作,主持制定学生见习、实习工作方案,组织好学生见习、实习工作和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六、完成院长和有关部门交给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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