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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报奖】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申报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21年03月24日  10:5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2016年至2020年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021年4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处,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汇总后填写《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直接申报,请申报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三、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主要分为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5.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参评条件

    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参评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特点,科学解释和准确解答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体现我国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条件是: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2.学术上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 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社会影响上要求所提出新观点、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论探索和学科建设上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真实情况,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被党政部门充分吸收采纳;独创的教育教学思想在较大范围内长期实验推广,在推动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明显实效。

    5.以反映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优秀成果为奖励重点,并重视奖励基础研究以及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优秀成果。

    五、申报要求

    1.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一个人只限申报一项。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原则上择优优先推荐申报。

    2.申请人必须是海南师范大学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3.参评成果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附件2),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

    六、申报材料

  (一)电子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Word版,文件名请按以下格式修改:学科门类+成果类型+姓名+成果名称。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电子版请修改文件名为:单位名称:共X项。

  (二)纸质材料:

    1.《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八份(1份原件,7份复印件),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专著、期刊或咨询报告原件,期刊请在目录中用红色划线标注自己的论文,附成果被采纳、被引用、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汇总统计后,签名盖章纸质版1份。

    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学院严格审核后,方可提交。纸质版材料(1-2)应使用标准档案袋独立成袋,并打印《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的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不得使用档案盒或其他包装袋。对于申报材料较多的成果,可将申报材料分装在多个档案袋,在每个档案袋上粘贴《评奖申报表》的封面,并在每个封面右上角依次标注“第X袋,共X袋”。

  (三)汇总表:《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请修改文件名为:单位名称:共X项。

    以上材料请按成果类型排序: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类。

    七、其他事项

  (一)论文和专著类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的优先推荐,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必须要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采纳证明,有关详细申报要求、评奖范围等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教办厅函〔2021〕7号文件(附件1)及附件表格。

  (二)接收邮箱:keyanjhk@163.com

    联系电话:65880692

    联系人:曲谱

    地址: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社科项目与成果科

    附件:

1.教办厅函〔202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及奖励实施办法

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21/0324/2021032410293237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