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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申报】关于开展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20年07月31日  10:5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评奖委员会、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工作安排,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26-27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汇总后填写《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览表》(附件2),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本次申报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直接申报,请申报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本次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严格把关,所有佐证材料(含原件、证书等)在学院审核时提交,无须提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申评范围

(一)时间范围

          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

(二)评奖范围

  1、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或公民(具有海南户籍,或在海南从事专职或兼职研究的人员)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属于本省的成果包括专著、编著(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地方志、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没有发表但被正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被副省级(含)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规定均可申报评奖。

  2、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内部研究报告以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

  3、本省作者同外省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本省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

  4、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申评;个人有内在逻辑联系、为同一内容向纵深研究的系列论文,可选定一篇为其代表作,以该篇题目申评(其它论文作为附属材料);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评。多卷本科研成果若已出齐可申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丛书不评整个系列,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评;文艺创作、新闻报道、年鉴、人物传略、回忆录等不属申评范围,但这方面的理论性研究成果可申评。

  5、已获得高于或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均不得申评。

、奖项设置

      设专著奖、编著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四类奖项,每类奖相应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特等奖,对特别重大的成果进行嘉奖。总获奖数严格控制在总有效申报数30%以内,宁缺勿滥。其中一等奖占总获奖数的15%左右,二等奖占总获奖数的30%左右,三等奖占总获奖数的55%左右。特等奖可不占指标比例,但每类奖限1项以内。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评奖办法

  1、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时,排名顺序以公开出版或发表成果时的排名为准,须提供所有完成人签名的《成果排序确认说明》(附件3),所缺完成人须同时提供《自愿放弃评奖声明》(附件4)并由其本人签名。

  2、个人申报多人合作的成果时,原则上需联名申报,如按个人名义申报,申报人必须是主编或第一作者,并提供其他完成人的《自愿放弃评奖声明》(附件4)并由其本人签名。

  3、允许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个人成果)申报一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二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填写成果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作者不止5人,加注“等”字)。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牵头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4、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经发现多头申报即取消申报资格。

  5、外文著作须附1万字左右的中文摘要,明确阐述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外文论文须附全文中文翻译。外文著作和论文均须有两名同学科同语种的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意见,方可申报。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

          根据海南省评奖委员会要求,所有提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评奖委员会存档,不退还申报人,各申报人自行留底,介意者慎报。纸质版材料包括以下:

  1、《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9份,其中原件1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成果:专著、编著、研究报告均为原件,一式3份,如译著还需同时报外文原件;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佐证材料:原件无须提交,复印件一式3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

  4、《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览表》(附件2)一份,由学院汇总统计后,签名盖章。

  5、《成果排序确认说明》(附件3)一份,成果涉及所有完成人均须签名,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6、《自愿放弃评奖声明》(附件4)一份,申报人与成果完成人不一致时,必须提供,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7、《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5)一份,由申报人签名(联名申报则须所有申报人签名),学院盖章。

        以上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学院严格审核后,方可提交。纸质版材料(1-2)应使用标准档案袋独立成袋,并打印《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的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不得使用档案盒或其他包装袋。对于申报材料较多的成果,可将申报材料分装在多个档案袋,在每个档案袋上粘贴《评奖申报表》的封面,并在每个封面右上角依次标注“第X袋,共X袋”。

(二)电子版材料

  1、《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览表》学院汇总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学院汇总,学院提交汇总后的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第十一次社科评奖-XX学院-共X项”,内含各《申报表》名称为“姓名-奖项类别-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如“王XX-论文奖-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联名申报时,各申报人之间“、”隔开,如“王XX、李XX-论文奖-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两人以上则加“等”,如“王XX、李XX-论文奖-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电子版材料于8月27日17:30前发至hssk2019@126.com,邮件名称为“第十一次社科评奖-XX学院-共X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超        

电  话:65880692

邮  箱:hssk2019@126.com

 

附件:

1、《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海南省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一览表》

3、《成果排序确认说明》

4、《自愿放弃评奖声明》

5、《学术诚信承诺书》

http://f.hainnu.edu.cn/2020/0804/20200804100549640.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