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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等】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进展报告等通知

2018年12月18日  10:5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项目申报等】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进展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106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结题、进展报告、应退结余资金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申请

(一)申请接收和申请书撰写

1、申请接收

(1)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申请书撰写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按《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申报项目,本年度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暂未公布,请随时关注 http://www.nsfc.gov.cn//,以便获取最新申报信息。

(二)申请人事项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申报用户开通申请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汇总将电子信息表发送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指定邮箱统一开通,申报系统自动发送一份邮件到申请人邮箱,请各位申请人登录本人邮箱,激活邮件即可开通。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编制经费预算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额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有外单位合作申请项目,在经费预算中,如有外拔经费,外拔经费的具体预算科目和额度需在预算说明中明确。

(三)自我形式审查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对照《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4)进行自我形式审查,确保申请书填写准确无误。

(四)学院组织申报

请各学院在学校申报截止时间前做好基金申报的组织、审核等工作。一要广泛组织动员。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应全部积极申报,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和博士原则上必须申报1项,请学院向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而未申报教师名单,大力提高项目申报的数量;二要召开论证会。学院应对申报的项目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知识创新、学术规范等各方面内容进行论证,需邀请校内外专家参与进行,以便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三要形式审查。学院参照《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形式审查明细表)当场对纸质申请书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形式审查过关。

(五)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合作协议和其他特别说明)一式二份(无纸化申请试点的项目除外),申请书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每个申请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并盖章)、《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申报一览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附件5,发送邮箱附后)。

(六)学校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月6日:学院广泛组织动员、开通系统申报账号;

2、2019年1月7日-2019年3月1日: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申请书,形成PDF初稿并自查;

3、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9日:学院审核,各学院要安排专人根据申报要求审核教师申报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形成最终PDF版本。

4、2019年3月11日:学院报送纸质材料。

5、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5日:学校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对全校申请书进行汇总、审核检查、在线审核、提交、盖章等。期间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会关闭系统申请书的提交,不再接受申请书的线上提交和纸质受理。

6、2019年3月16日:学校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项目结题

(一)负责人注意事项

1、结题撰写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见附件2)、《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2、如实编制资金决算表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6)的具体要求,到财务处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附件6),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日-8日,办理项目决算。流程如下:申请人填写并打印《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附件7,以下简称“三联单”);申请人将三联单提交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做意见;最后,申请人凭三联单到财务处查询结题项目支出情况,完成资金决算表。

2、2019年1月12日前,撰写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3、2019年1月15日,待学校对结题材料审核并逐项确认后,项目负责人打印最终PDF版本的结题报告一式二份(A4双面打印,原件,不含附件,最后签字盖章页朝外,左侧装订;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并请财务审核签章后由学院科研秘书提交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我校结题项目清单《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共14项)》(见附件8)

三、项目进展报告

所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9年1月6日前提交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应退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的要求,学校需要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5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以下简称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我校2015年度结题项目合计12项(附件9),关于相关项目应退结余资金事宜的工作安排随后通知。

五、其他

(一)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于2018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联系人: 陈春霞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相关管理文件(5个)

3、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申报用户开通申请表

4、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5、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学院申报一览表

6、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报工作通知材料

7、海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申请单-三联单

8、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一览表(共14项)

9、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一览表(共12项)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18/1218/20181218043251154.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