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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2018年度海南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8年03月20日  10:5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琼科〔2018〕75号)的要求,2018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工作开始受理,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验收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且执行截止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科技报告。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系统(http://p.hist.gov.cn/)→科技报告→填写科技报告→提交→审核通过→打印出纸质材料。

(二)装订顺序:

  1.验收材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1、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2.科技报告;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附件(发表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质量标准、检测报告、获奖证书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等复印件);

  5.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项目,不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但应提交项目经费支出的主要票据或凭证复印件。所提交项目经费支出的主要票据或凭证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

三、报送材料和报送时间、地点要求

  相关单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

  1、验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七份,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2、《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验收一览表”)纸质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相关单位将《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和项目验收材料以学院命名发送给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3月23日将“验收一览表”电子版报送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邮箱。其它材料于2018年3月29日17:00前报送,

四、注意事项

  (一)执行期满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内向省科技厅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验收,但只能延期一次,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做好本单位到期未验收项目的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本单位科研秘书,再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提交至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

  (三)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制表人签名和财务盖章,自筹项目不用报经费决算表,配套经费不列入经费决算表。经费决算财务处受理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五)验收申请表中项目负责人要检查项目负责人签名。

  (六)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任务书(盖章后的)之前已经反馈给您们,如果没有,请从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复印。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不受理个人查询、复印,有关材料问题请与学院科研秘书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复印任务书的请于2018年3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集中查询复印。

联系人:陈春霞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2. 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3. 经费决算表及项目经费支出相关报销凭证材料的要求

4. 2018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5.《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18/0320/20180320041034484.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