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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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习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

2017年09月30日  10:15 来源:宣传部:曾丽芹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9月29日下午,学校在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我校党委书记李红梅、副校长史海涛出席,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李红梅书记传达了29日上午省委召开的“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在研讨会上,省委书记刘赐贵指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海南”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分析了大研讨大行动之所以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得到社会各界公认的原因。刘赐贵强调,大研讨大行动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把大研讨大行动引向深入、形成常态,常抓不懈、保持长效。要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下一步深化和拓展大研讨大行动的重中之重,要全力抓好当前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大研讨大行动全过程。要把大研讨大行动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海南新一轮改革开放发展的强劲动力,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李红梅书记重点传达了省委书记刘赐贵关于“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研讨会上,刘赐贵特别强调,“社会文明”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他号召在全社会开展文明大行动,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大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民文明素质,打造符合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质的精神风貌,在全省上下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党政办公室王华、团委陈正强、学生工作部杨海、教育工会吴昊、宣传统战部王增智分别就本单位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了汇报发言。
    史海涛副校长指出,文明校园创建关键在于人员和制度,要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李红梅书记强调,对于校内存在的各类不文明现象,各单位要对照文明校园测评标准,在学生宿舍、食堂、课堂等具体载体上狠抓落实,做好精神文明评价;“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健全制度机制,加大考核权重,实行一票否决等奖惩措施,切实落实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文明礼仪教育,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发放文明手册等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言行举止文明、具有鲜明海师特质的大学生。同时,要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好总结材料的归纳整理工作,随时上报应对检查。
    (摄影:韩茂清)
我校学习省委“大研讨大行动”总结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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