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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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定为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优秀单位

2017年05月24日  10:13 来源: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5月19号上午,教育厅召开了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会议,教育厅曹献坤厅长,李燕仪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高校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领导、各市县教育局领导和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海南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结果,我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单位,史海涛副校长作为高校唯一代表在会上发言,交流了我校在“六五普法”期间法治教育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曹厅长总结我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七五普法”提出了五点要求,1.领导要带头学法,法治宣传要抓关键少数,校领导要成为学法的榜样,2.抓好章程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以章程为学校办事的基本遵循,3.抓好教师学法,切实保障教师权益,4.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提高法治教育效果,促进广大学生尊法、知法和守法。5.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保障校园法治运行,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实践精神。李燕仪副厅长布置我省“七五普法”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七五普法”力争实现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机制健全,形式新颖,法治宣传实施和支持体系完善,法治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系统领导、行政干部和全体师生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治教能力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