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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结果的公示

2017年09月25日  10:47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相关学院、同学: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及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生转出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及转入学院综合评定,现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3天:9月25日—9月27日。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教务处将对所反馈意见或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时间:8:00-11:30  14:30-17:30

    联系电话:65882130

    附件:2016级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