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内专家对酒店管理专业进行评估的通知
2017年04月06日 10:46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旅游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7]22号)精神,教务处定于4月17日组织校内专家对贵学院酒店管理专业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标准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估程序及方式
1.听取学院对新办专业开展自评情况的汇报(15分钟内);
2.根据提交的自评报告、专业建设文件等相关资料,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逐项评分;
3.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图书资料、实验室等);
4.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每届学生4—5名)及进行问卷调查(2013级学生);
5.专家集中评议,并向学院反馈评估意见。
三、评估时间及安排
受评专业 |
评估时间 |
汇报\学生问卷 调查时间 |
学生座谈 时间 |
评估意见 反馈 |
酒店管理 |
4月17日 下午2:30—4:10 |
2:30—2:45 |
2:45—3:20 |
3:20—4:10 |
请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迎评工作。省厅评估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其通知为准。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