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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告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2016年07月11日  11:40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为创建一个快乐美食、自助就餐的时尚餐饮,让师生员工在舒适环境下愉快用餐,通过规划和改造,改善厨工的制作加工和学生的就餐条件,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学生食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食堂委托经营者,实行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海南师范大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一)学生食堂划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投标,即:桂林洋校区新建学生食堂整体(一、二楼)为第Ⅰ标段;龙昆南校区第二食堂(一、二楼和三楼的包间)为第Ⅱ标段。每家企业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两个标段。

(二)项目经营期限

委托经营时限为六年,委托经营合同有效期每期为三年,合约期满后,学校考虑重新招标,在同等条件下,原经营方有优先权。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桂林洋新建学生食堂位于我校桂林洋校区东侧,总建筑面积为6960.77㎡,两层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3589.29㎡,二层建筑面积:3371.48㎡。

(二)龙昆南校区第二食堂位于我校龙昆南校区西南侧,三层框架结构,占地约2亩,所占建筑面积约4050㎡。食堂可实用面积一楼1350㎡,二楼868㎡,其中包厢231㎡,三楼250㎡,其中包厢152㎡。

三、对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量化等级评定年度B级以上的餐饮企业。

(二)符合《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的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照,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依法经营的餐饮服务企业,且三年内未被立案查处、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3、其它。参照《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的要求。

(三)经营方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所配备的经营团队必须符合《中国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不购买标书投标。

四、报名、开标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5:30(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要求:由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有虚假,招标人将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3、报名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学生食堂膳食科办公室。

4、每套标书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食堂平面图(电子版)、《中国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指标体系》、《海南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准入与退出规定(试行)》、《海口市2015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购买标书时可向校方索取。)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3705

(三)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海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