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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2016年03月01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琼社科〔2016〕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动员、积极申报。申报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优先。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三、项目类别

      思政专项为省级专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不设限项申报。但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省高校专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优先。

      (二)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销的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能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己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申请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此类项目。

      四、学校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申报:2016年3月1日——3月18日

      (二)学院初评推荐:2016年3月19日——3月22日

      申报者将项目申请书交至各学院,提请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进行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各学院科研秘书按照学院对项目的排序填写好《项目申报汇总表》,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研处。

      (三) 统一受理材料

      1、网络申报受理:申报者填写《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登录海南省高等教育网(网址:www.hngjc.cn)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须在2016年3月21日前完成。

      2、纸质材料受理: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受理各学院统一报送材料,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申请书》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电子版以学院的名称命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

 

人:陈春霞  于瑾

联系方式:65880692(68692)

计划信息科邮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通知和指南

       2.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3.201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相关附件下载地址http://f.hainnu.edu.cn/2016/0301/20160301044738734.zip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