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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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12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年1月1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

  4.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3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在线下载、打印《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2)在线下载、打印《申请书》5份,并加盖公章。

  (3)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5套。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楠;联系电话:010-58581411;传真:010-58556074;电子信箱:pingjzx@126.com。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1月5日

 

海南师范大学申报要求:

    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7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申请汇总表》)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2)在线下载、打印《申请书》6份。

  (3)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6套。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计划信息科电话:65880692(68692),联系人:于瑾、陈春霞,

电子邮箱:keyanjhk@163.com

附:

        1、申报汇总表

        2、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http://f.hainnu.edu.cn/2016/0112/20160112034344166.rar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