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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年03月10日  10:45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新办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迎接省教育厅组织的新专业评估,学校决定对2016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评估标准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6年3-4月

    受评专业所在学院依据《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专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的各项指标要求,逐条对照检查,撰写自评报告,填妥《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受评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海南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3)。同时,根据每个观测点,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校内专家组实地评估阶段:2016年4月中下旬

    由学校组织的校级新办专业评估专家组,对上述专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程序如下:

    1.听取学院领导对新办专业自评情况的汇报;

    2.根据自评报告以及查阅专业建设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初步评估;

    3.了解、查看新专业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室、教学设备等);

    4.组织部分学生进行座谈;

    5.集中评议,形成新办专业评估报告。

    (三)整改建设阶段:2016年5月

    受评专业所在学院根据专家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进一步的整改建设。

    (四)迎接省专家组评估阶段:2016年5月下旬

    形成学校新办专业建设自评报告,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评估(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受评专业所在单位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精神,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成立以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评估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落实,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教学单位,努力解决新办专业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和整改的成效。

    请受评专业所在学院于3月28日前将新专业自评报告和填妥的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邮箱1789856724@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888759

 

附件: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办本科专业评价指标体系.doc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受评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调查表.doc
 

      3.海南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doc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