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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5年11月13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申报2016年度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度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报现在开始受理,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专利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师办[2013]53号文印发),专利资助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为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资助的专利为技术发明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不在本办法资助之列。

(三)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且已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或授予专利权。

(四)涉外发明专利已获国外专利局受理,且已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或授予专利权。

(五)专利申请中的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海南师范大学。

二、资助额度

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研究时间为1至2年,资助额度一般为:国家技术发明专利每项6000元,国际专利每项20000元。在以上额度以内,按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报销,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

(一)发明专利的代理费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

(二)授予专利权当年须交的年费。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须填写《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1份,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单位填写。纸质材料一式1份,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专利资助项目申报一览表 ”命名。

(三)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审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首页或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附申请书后装订,原件附申请书后提交。

(四)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文件、专利公开文本及专利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附申请书后装订,原件附申请书后提交。

(五)申请人须填写《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保证书》(附件3),附申请书后装订。

四、申报受理

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各单位的电子版材料须放置于一个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并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不受理电子版拷贝。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逢国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68628)

E-mail:chengguogl@163.com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一览表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技术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3: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保证书

附件下载
 

 

                                                                        科 研 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