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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科技计划等项目清理并验收的通知

2015年10月30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刚刚发布的《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项目验收的通知》(琼科〔2015〕131号)(附件1),要求对2011年及以后立项、执行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以前(含2015年12月)的的科技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执行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的项目可延期一次,执行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及以前的项目不能申请延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的对象

    2011年及以后立项、执行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以前(含2015年12月)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科技计划、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省引进集成示范专项、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必须申请验收,执行截止时间以项目任务书为准。

二、关于延期和提前结题事宜

    因故需要延期的项目,可提出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2),每个项目可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延期后执行到期,仍不申请验收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可申请延期的基本条件是2015年12月才到期的项目,2014年12月及以前到期的项目不能申请延期。2016年及以后到期、已完成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三、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附件清单准备项目验收材料: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然项目”)结题相关见附件3——《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表格》,其余项目(以下简称“其余项目”)见附件4——《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纸质验收材料:统一按照附件目录整理装订,一式7份, 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双面),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另提交一份海南省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学院汇总《2015年海南省科技项目项目清理并验收清单》(见附件5),一式一份,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验收材料:省自然项目电子版提交4件,即“验收证书、汇报PPT、总结报告(不用扫描附件)、结题项目清单”;其余项目电子版提交5件,即“验收证书、汇报的PPT、总结报告(不用扫描附件)、验收申请表、结题项目清单”,请用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分别命名,如“张三·验收证书.doc”、“张三·PPT”、“张三·总结报告”等。一个项目的电子版材料置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命名,如“张三省-自然项目”、“张三省-重点项目”等。学院将《2015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附件5)电子版和项目验收材料以学院命名统一打包发送给科研处计划信息科邮箱(附后)。

四、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和经费决算表的填写

    《海南省科技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海南省科技重点项目和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项目使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结报告表》总结报告中的“学术委员会意见”由项目负责人编写并录入。

    “技术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请根据项目本身,自己编写。

    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要检查签名、财务盖章,自筹项目不用报经费决算表,配套经费不列入经费决算表。

五、验收证书的填写

    《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由项目负责人先草拟,并打上去,验收证书中“验收日期”、“验收批准日期”以及验收专家组名单暂不填。

六、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将以会议验收的形式进行,即项目负责人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专家答疑,PPT模版请从附件5下载。汇报(PPT不超过10分钟)、专家质疑、项目负责人答疑。

七、项目申请书和计划书材料

    项目立项文件及项目计划书(盖章后的)之前已经反馈给您们,如果没有,请从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复印。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签字盖章的)如果本人及学院没有,科研秘书可以到科研处查询复印或者从科研管理群下载。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查询、复印,有关材料问题请与学院科研秘书沟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需复印申请书的请于11月3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集中查询复印。

八、注意事项

    1、验收证书中的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写好并录入;验收证书中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其项目组人员及顺序必须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及顺序一致,不能添加、删除、更换项目组人员及变更人员顺序,如有变更,需提供省科技变更批复;“验收专家组名单”不用填写。

     2、总结报告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学术委员会意见是否已经录入;验收证书中的“验收意见”是否已经写好并录入。总结报告及验收证书中的项目组人员及顺序是否与立项文件中的人员顺序一致(不能变更人员及顺序,如有变更,需提供省科技变更批复)。

    3、经费决算表中项目负责人是否已经签名,财务是否已经盖完章,自筹项目、配套经费不用报经费决算表。

 九、受理时间

    2015年11月16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材料报批后,具体验收汇报时间将在通过学校“科研资讯”发布,请大家随时关注。

 

联系人:陈春霞  于瑾

电   话:65880692(6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

1.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项目验收的通知

2. 延期申请(参照格式)

3.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4. 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相关表格(“其余项目”使用)

5. 2015年海南省科技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6.《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8

   附件下载:http://f.hainnu.edu.cn/2015/1030/20151030110841309.rar

                                             科研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