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科研资讯

评奖申报: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2015年10月09日  10:54 来源:本站 点击: [打印] [收藏] [关闭]

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海南师范大学

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我校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著作类成果奖和论文类成果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奖励的成果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在2013-2014年度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科研成果,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著作类成果奖

1、申报人必须是第一作者(主编);

2、所申报著作须为学术专著或编著,教材和创作作品不得申报。

3、著作出版时间以著作版权页上标注的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依据。

(二)论文类成果奖

1、申报人必须是所申报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论文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海南师范大学;

2、申报的论文中至少有一篇是以申报人为第一完成人的论文;

3、参照“科研成果类别认定办法”,申报的论文必须是Ⅰ类、Ⅱ类和Ⅲ类学术论文,即核心期刊及以上类别的论文;

4、同一篇论文被转载、摘要和收录等,视为一篇论文,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要求

每人每类奖项限报一项,且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科研成果奖励的成果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附件1),连同申报成果和相关佐证材料(检索、转载、摘要、收录和引用证明等)提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成果进行初评(无学术委员会的单位,可委托性质相近的学院学术委员会代评),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排序,做出推荐意见。

3、各单位统一将《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和《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2)、申报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负责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复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成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拟受奖成果。

5、拟受奖成果报学校审批后,将在全校内予以公示,接受异议处理。

四、提交材料要求

1、表格类材料

《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和《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一览表》各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申报成果及其佐证材料

著作类提供原件一份;论文类提供论文期刊原件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复印件一份;以及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一份。

3、装订要求

申报人须将《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申报成果、佐证材料自上而下统一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1、科研处受理时间:2015年10月2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各单位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邮箱(附后),文件名请以学院名称命名。

3、请各单位确保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的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戴逢国  韩晓龙

联系电话:65805628

电子邮箱:chengguogl@163.com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书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一览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5年10月8日